“担保即提”“即购即提”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增加两种提货方式 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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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周怿
4月2日上午,从哈尔滨到海南三亚市度假的刘女士在位于海棠湾的cdf三亚国际免税城通过“即购即提”方式购买了化妆品、墨镜等商品,她表示比之前方便多了。据悉,为进一步提升离岛旅客购物体验,自4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2023年第25号公告显示,4月1日起,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可对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可对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且在政策清单内的免税品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使用“担保即提”“即购即提”方式购买的离岛免税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应一次性携带离岛,不得再次销售。
据了解,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可选择“担保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除支付购物货款外,在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可现场提货,此方式下所购免税品不得在岛内使用。旅客离岛时需要对所购商品退还担保的,应当由本人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尚未启用或消费的免税品,并提交免税品购物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经海关验核,对旅客交验的免税品与购物信息相符的,海关在购物凭证上确认签章。
比如,一个8万元的女士手提包,过去只能在提货点提取、返岛提取或邮寄,现在离岛旅客支付购物货款后,在向海关支付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就可以现场提货,可以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担保即提”验核点进行实物验核,验核通过就能退还担保金。
离岛旅客交验免税品已经启用或已经消费的、交验免税品与购物凭证所列不符的、购物人员信息与交验离岛旅客本人信息不符的,有以上情形之一,海关不予办理离岛旅客验核签章手续。经海关实物验核通过且购物旅客本人已实际离岛的,海关退还担保,对于购物旅客本人自购物之日起超过30天未离岛、未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免税品或未通过验核的,相关担保直接转为税款。
同时,相关法律责任指出,离岛旅客使用上述两种方式提货,自购物之日起,离岛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含),对于超过30天未离岛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