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交易机制再优化 拟增加大宗交易
作者: 黄思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沪深港股通交易方式将进一步丰富,增加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
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达成共识。即境外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深股通参与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非自动对盘交易。通过沪股通和深股通进行的大宗交易以及通过港股通进行的非自动对盘交易将同步开通。
瑞银全球金融市场部中国主管房东明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对境内外投资者而言,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因为大宗交易是一个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推动市场化进程。同时也期盼沪深港股通中增加市场对冲产品和风险管理机制,使得投资者的交易更为高效。
对于下一步,中国证监会、中国香港证监会表示,将指导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做好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监管安排的研究,充分征求市场意见,制定实施方案。
南北向投资者增新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一般是指单笔交易规模显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交易。为避免大宗交易对市场产生影响,境内外主要证券市场均建立了专门的交易机制,在交易方式、价格确定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采取差异化安排。
针对A股交易,目前QFII机制下可进行大宗交易,而沪深港通仍不允许。根据港交所去年底进行的市场沟通,北向投资者对大宗交易的需求强烈,并指出将大宗交易纳入北向交易是其当前针对沪深港通的主要诉求之一。
“随着沪深港通机制的扩容和发展,(中国)香港及国际投资者通过沪深股通持有的A股数量日益增长,对大宗交易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有机构人士称,开通北向大宗交易,有助于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A股市场,深化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截至2023年7月底,沪股通累计净流入1.02万亿元,成交50.57万亿元;沪港通下港股通累计净流入1.22万亿元,成交17.19万亿元。深股通累计成交55.2万亿元,跨境资金净流入9300余亿元;深港通下港股通累计成交13.47万亿元,跨境资金净流入1.13万亿元。
房东明也称,北向开通大宗交易,有利于境外资金更有效地投资内地。他具体分析称,将大宗交易纳入沪深股通,买卖双方在收盘前就协定以收盘价交易,不需要在收盘集合竞价发单,可降低因收盘集合竞价买卖订单不平衡而可能带来的价格波动,也就是可降低由于中国香港及国际投资者大宗订单执行带来的市场冲击及市场价格波动性,同时满足对大宗交易实现最优执行的市场需求。
对南向资金而言,“对开通非自动对盘交易也有诉求,特别是私募方面,通过这种机制可以使两地投资者更为直接地交易,也是整个互联互通机制完善的重要一步。”房东明对记者称。
目前港交所股票市场的非自动对盘交易类似于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无需港交所进行确认,但达成交易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于OTP-C输入交易,向港交所进行事后报备。非自动对盘交易的交易机制较为灵活,双方可在任意时间进行交易,没有最小申报数量限制,港交所对交易是否符合价格范围等要求进行事后抽查。
上述机构人士认为,允许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进行非自动对盘交易,不仅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方便投资者对港股市场进行最优的资产配置,还有利于大额南向订单在不造成巨大波动的情况下完成交易,保护投资者权益。
监管各方将制定实施方案
在沪深港通下开通大宗交易及非自动对盘交易,将是在互联互通机制纳入股票竞价交易和ETF后又一重大交易机制优化措施。
“未来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开通后,将进一步丰富互联互通交易方式,提高两地投资者特别是专业机构的交易便利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流动性,提升市场活跃度,增强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上证所表示。
目前,监管各方对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已有相关计划。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下一步,中国证监会、中国香港证监会将指导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做好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监管安排的研究,充分征求市场意见,制定实施方案。
其中,上证所表示,将会同相关各方全面系统梳理两地市场差异,研究大宗交易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监管等安排,在充分征求市场意见基础上,尽快制定互联互通下开通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助力实现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深交所表示,将在充分征求市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业务方案,完善业务、技术和监管等配套安排,保障深港通下的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平稳落地。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发挥区位优势和平台功能,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持续优化拓展互联互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港交所称,将与内地合作伙伴及各方共同制定引入大宗交易和非自动对盘交易的实施方案,包括相关业务、技术和监管等安排。待监管批准后,相关实施细节和正式开通日期将适时公布。
“期待下一步的具体实施细则,瑞银也将持续参与对具体细则的建议,以便让更多投资者参与新机制,也希望细则中能够平衡各类投资者的诉求,同时能够做到风险可控。”房东明对记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