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日报丨利源精制重大财务造假15人被罚 经营惨淡扣非四年半累亏169亿
业绩不够,造假来凑。利源精制(行情002501,诊股)(002501.SZ)需要为违法违规行为买单。
9月6日晚间,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002501.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去年5月26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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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经调查完毕,吉林监管局拟对利源精制及张莹莹等15人进行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5年至2017年,利源精制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货币资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等均存在造假行为。此外,2018年,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利润总额等也存在造假行为。
具体为,2015年至2017年,利源精制通过伪造业务结算单、出库单相关销售单据,虚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同时通过伪造银行回单凭证的方式,虚构销售回款。2017年,利源精制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通过伪造业务结算单、出库单相关销售单据,虚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同时通过伪造银行回单凭证的方式,虚构销售回款。利源精制及沈阳利源通过上述方式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销售回款,导致利源精制2015年至2017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29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5.9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99%;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7.71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0.15%;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5.61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49%。
利源精制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2.1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6.97%;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 2.7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1.57%;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1.9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45%;2018年虚减利润总额1.1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77%。
2015年至2017年,利源精制通过虚假记账方式虚增银行存款。其中,2015年披露的年底货币资金余额虚增1.86亿元;2016年披露的年底货币资金余额虚增0.74亿元;2017年披露的年底货币资金余额虚增2万元。
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认定,这是一起有策划、组织实施的信息违法行为,时任董监高均有责任,拟对利源精制及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等15名董监高进行处罚,由于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民已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利源精制于2010年11月登陆A股市场,主要从事铝型材及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连续财务造假,充分说明公司经营业绩不佳。财务造假之后的几年,公司“原形毕露”。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38.75亿元、113.74亿元、9.75亿元、6.91亿元。今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亏损,亏损金额为1.33亿元。也就是说,2018年以来的四年半,公司扣非净利润累计亏损169.48亿元。
从违法违规及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2亿元来看,利源精制似乎尚未触及强制退市行为,但其经营业绩十分惨淡。